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內(nèi)(烏)煤安罰【2022】1-1 1-2 1-3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其他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8.8萬元的罰款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05-12 |
決定機關 | 烏審旗能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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