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烏仁其其格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1525261976****1329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9)內2502民初3423號 |
案號 | (2020)內2502執(zhí)2049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錫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錫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發(fā)布日期 | 2020-12-29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內蒙古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烏仁其其格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分行借款本金50745.48元及利息[截止2019年3月29日的利息702.04元及違約金2134.07元,并支付自2019年3月30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及違約金(按照雙方簽訂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專向分期付款合同》約定計算)]; 二、駁回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570元(已減半收?。?,由被告烏仁其其格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