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浦自然資罰〔2021〕51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處罰內容 | 1.責令廣西大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26700.45平方米(40.05畝)土地;2.對廣西大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處以非法地26700.45平方米(40.05畝)每平方米5元的罰款,罰款數額合計人民幣:壹拾叁萬叁仟伍百零貳元(¥133502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8-19 |
決定機關 | 浦北縣自然資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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