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吸收鐵基器械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611262095.X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6155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申請公布號 | CN108261559B | 申請公布日 | 2021-07-30 |
分類號 | A61L17/10(2006.01)I;A61L17/12(2006.01)I;A61L27/04(2006.01)I;A61L27/18(2006.01)I;A61L27/58(2006.01)I;A61L27/54(2006.01)I;A61L31/02(2006.01)I;A61L31/06(2006.01)I;A61L31/14(2006.01)I;A61L31/16(2006.01)I | 分類 | 醫(yī)學或獸醫(yī)學;衛(wèi)生學; |
發(fā)明人 | 孫宏濤;張德元;胡軍;陳麗萍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元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廣州華進聯(lián)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平 |
地址 | 518000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qū)五和大道錦繡科學園4棟4樓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的可吸收鐵基器械,包括鐵基基體、與所述鐵基基體接觸的含鋅保護體、以及與鐵基基體和/或含鋅保護體接觸的可降解聚酯。含鋅保護體的質(zhì)量與鐵基基體的質(zhì)量之比范圍為1:200至1:2。所述可降解聚酯中,分子量小于1萬的低分子量部分的質(zhì)量分數(shù)小于或者等于5%;或者,所述可降解聚酯中,殘留單體的質(zhì)量分數(shù)小于或者等于2%。本發(fā)明通過控制可降解聚酯的降解過程,使得器械可以在含鋅保護體的保護下維持1至6個月的結(jié)構(gòu)完整性;且避免含鋅保護體腐蝕生成大量鋅離子、產(chǎn)生細胞毒性;并且在植入1至6個月后,器械上仍然剩余足量的可降解聚酯以加快鐵基器械的腐蝕,避免鐵基器械長期存留人體導致的不良反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