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
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開業(yè)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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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與沈權(quán)華商品房預(yù)售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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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預(yù)售合同糾紛 |
原告-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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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山市大一房地產(chǎn)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與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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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間合同糾紛 |
上訴人-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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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梁海雄、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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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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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葛永強、曾燕等與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商品房預(yù)約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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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預(yù)約合同糾紛 |
原告-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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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葛永強、曾燕等與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商品房預(yù)約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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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預(yù)約合同糾紛 |
原告-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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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沈權(quán)華、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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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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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與林桂洪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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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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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山市大一房地產(chǎn)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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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間合同糾紛 |
上訴人-中山市大一房地產(chǎn)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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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與林桂洪、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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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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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山市大一房地產(chǎn)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與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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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間合同糾紛 |
原告-中山市大一房地產(chǎn)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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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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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粵2071民初25616號判決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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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2071民初25616號 | 承攬合同糾紛 |
原告- 廣州市景天通信技術(shù)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公眾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 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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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廣州市景天通信技術(shù)有限公司訴被告深圳公眾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中山市恒盛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無法向你送達民事判決書?,F(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71民初2561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被告吳卓濱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原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支付保險賠款32942.9元和逾期保費2519.65元;二、被告吳卓濱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原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支付違約金(以實欠的保險賠款和逾期保費之和為基數(shù),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月利率2%計付)。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應(yīng)當(dāng)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935元(原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已預(yù)交),由被告吳卓濱負擔(dān)(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逕付原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的,可于公告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上訴于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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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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