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盛豐
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
在業(yè)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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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蘇亞亞等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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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2071民初277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人-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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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1-01-11 | 2021-06-02 |
2 |
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二審行政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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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20行終319號 |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 |
上訴人-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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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9-05-31 | 2019-09-04 |
3 |
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與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一審行政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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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粵2071行初817號 |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 |
原告-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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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8-12-06 | 2019-01-31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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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傳票、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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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2071民初277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 被告- 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 蘇亞亞 伏永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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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永凱、蘇亞亞: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訴被告伏永凱、蘇亞亞、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審判組成人員通知書。本案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由審判員唐群擔任審判長,林曉晴擔任跟案書記員。本院定于2021年7月26日16:30在本院沙溪法庭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逾期則依法缺席審判。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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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
2 |
(2021)粵2071民初277號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傳票、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授權委托書、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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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2071民初277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 被告- 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 伏永凱 蘇亞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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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亞亞、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佳盛豐服飾有限公司訴被告伏永凱、蘇亞亞、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審判組成人員通知書、訴訟須知、權利義務告知書、開庭傳票、授權委托書、廉政監(jiān)督卡。本案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由審判員唐群擔任審判長,林曉晴擔任跟案書記員。本院定于2021年6月8日9:00在本院沙溪法庭第四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逾期則依法缺席審判。原告訴訟請求如下:判令被告惠州鼎智科技有限公司、伏永凱、蘇亞亞連帶向原告支付款項964980元并從起訴之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利息至實際清償之日止。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天內。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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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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