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股份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
1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翁崗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
展開
|
-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2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鳳珍實業(yè)發(fā)展(深圳)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3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張海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4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陳文琛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5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張建紅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6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楊立宏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7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吳平章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8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吳青青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9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陳惠貞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10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許馬榮借款合同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 | - | -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
1 |
(2022)粵0304執(zhí)5663號限高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執(zhí)5663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曾才秀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執(zhí)5663號曾才秀:本院立案強制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執(zhí)行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未在《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nèi)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決定對你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實施以下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chǎn)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jīng)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chǎn)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限制消費令》。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收起
...
展開
|
2022-06-20 |
2 |
(2022)粵0304執(zhí)6553號執(zhí)通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執(zhí)6553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執(zhí)6553號張萬兵: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與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2021)粵0304民初43607號民事判決書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由于你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zhí)行人于2022年2月11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0304執(zhí)6553號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chǎn)令、執(zhí)行裁定書,責令你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應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至執(zhí)行完畢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須向本院如實申報當前及本公告送達之日前一年的財產(chǎn)變動情況。送達后如果財產(chǎn)狀況發(fā)生變動,應當自財產(chǎn)變動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補充報告。拒絕報告、虛假報告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報告財產(chǎn)情況的,本院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自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之日起,本院將依法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收起
...
展開
|
2022-06-20 |
3 |
(2022)粵0304執(zhí)6553號限高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執(zhí)6553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張萬兵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執(zhí)6553號張萬兵:本院立案強制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執(zhí)行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未在《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nèi)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決定對你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實施以下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chǎn)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jīng)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chǎn)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限制消費令》。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收起
...
展開
|
2022-06-20 |
4 |
(2022)粵0304民初4135號送達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民初4135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民初4135號劉德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與被告劉德福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0304民初413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4138號案被告黃慶德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和復利(具體金額及暫計日詳見附表二,暫計日之后的罰息及復利合計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按年利率18%的標準自暫計日的次日起計至貸款實際清償之日止);二、其余各案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及復利(具體金額及暫計日詳見附表二,暫計日之后的罰息、復利合計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18.36%的標準計至貸款實際清償之日止);三、駁回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各案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各案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金額詳見附表二,由各被告負擔,原告均已預交,由本院予以退回,各被告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金額詳見附表二),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應在收到預交上訴費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該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逾期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天,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天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附表一:(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性別/民族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暫計日受理費保全費14133劉元彬男/漢31017.811669.0011634.87688.562021-8-11925.25/24135劉德福男/漢158226.1316157.0652705.816028.062021-8-114796.75/34138黃慶德男/漢148401.3419652.3830352.524360.772021-8-114341.5/44143袁桂英女/漢35439.452190.4713382.78887.842021-8-111097.51/54392鄧方軍男/漢45942.165067.3414317.091800.052021-8-111478.16/64401袁裕溧男/漢22042.391207.459814401.762021-8-11636.64354.65附表二:(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經(jīng)審理查明判項貸款本金利率(年)貸款期限(月)放款日到期日逾期日尚欠本金尚欠利息暫計日2022-4-18訴訟費用負擔罰息復利原告被告14133劉元彬15000018.36%362017-4-102020-4-102019-9-1031017.81166912855.45741.20925.2524135劉德福40000018.36%362017-9-82020-9-82019-10-8158226.1316157.0660493.796673.5804796.7534138黃慶德33300014.40%482017-7-202021-7-202019-10-20148401.3419652.3843843.925867.2304341.544143袁桂英14800018.36%362017-4-212020-4-212019-9-2135439.452190.4714756.35959.9401097.5154392鄧方軍10800018.36%362017-10-242020-10-242019-10-2445942.165067.3416810.22023.4201478.1664401袁裕溧15000018.36%362017-2-142020-2-142019-3-1422042.391207.4510318.12596.830991.29 收起
...
展開
|
2022-06-17 |
5 |
(2022)粵0304民初2947號送達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民初2947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民初2947號張?zhí)禅P: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訴被告張?zhí)禅P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0304民初294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被告張?zhí)禅P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支付貸款本金、利息(具體金額及暫計日詳見附表三)及相應的罰息和復利(罰息、復利之和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18%,從貸款到期次日起計至實際給付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詳見附表一),由原、被告分擔(詳見附表二)。原告已預交的由被告負擔的訴訟費,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應由其負擔的案件受理費,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應在收到預交上訴費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該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逾期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天,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天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附表一(金額單位:元日期格式:年/月/日)案號被告原告訴訟請求姓名性別/民族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暫計日案件受理費2947張?zhí)禅P男/漢520002312.2745102.982050.822021/11/112329.32附表二(金額單位:元日期格式:年/月/日)案號被告經(jīng)審理查明貸款本金利率(月)貸款期限(月)還款方式放款日到期日逾期日2947張?zhí)禅P700017.4%3凈息還款2018/5/12018/8/12018/6/212500017.4%3凈息還款2018/5/22018/8/22018/6/212000017.4%3凈息還款2018/5/42018/8/42018/6/21總計52000//////案號被告判項訴訟費分擔尚欠本金尚欠利息調(diào)整后的罰息年利率到期日次日(即罰息、復利起算日)原告被告2947張?zhí)禅P7000311.2718%2018/8/2252304.32250001111.6718%2018/8/320000889.3318%2018/8/5總計520002312.27//附表三(金額單位:元日期格式:年/月/日) 收起
...
展開
|
2022-06-17 |
6 |
(2022)粵0304民初5154號送達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民初5154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民初5154號朱澤鋒、李曉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與被告朱澤鋒、李曉華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0304民初515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各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及復利(具體金額及暫計日詳見附表二,暫計日之后的罰息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復利以尚欠利息為基數(shù),均按照年利率18%的標準繼續(xù)計至貸款實際清償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各案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各案案件受理費金額詳見附表二,由各被告負擔,原告均已預交,由本院予以退回,各被告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案件受理費(金額詳見附表二),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應在收到預交上訴費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該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逾期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天,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天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附表一:(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性別/民族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暫計日受理費15154朱澤鋒男/漢362786.8977058.1138965.5716627.382021-8-198731.57李曉華女/漢25156莊火東男/漢251885.2643743.0924055.787795.282021-8-196212.19李秀娟女/漢35159方培坤男/漢300385.7965006.9729999.7413800.682021-8-197437.90黃秀花女/漢附表二:(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經(jīng)審理查明判項(暫計至提前到期日2022-4-15)貸款本金利率(年)貸款期限(月)放款日暫計日逾期日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訴訟費用負擔原告被告15154朱澤鋒、李曉華45750013%602018-2-92023-2-92019-7-9362786.8989081.9062997.524844.8508731.5725156莊火東、李秀娟40500014.6%602017-8-252022-8-252020-1-25251885.2652008.8340457.3811856.5906212.1935159方培坤、黃秀花39997614.5%602018-2-12023-2-12019-10-1300385.7977016.4246356.9519531.8307437.90 收起
...
展開
|
2022-06-17 |
7 |
(2021)粵0304民初60311號送達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1)粵0304民初60311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4民初60311號葉小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訴被告葉小妹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0304民初6031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各案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及復利(具體金額及暫計日詳見附表二,暫計日之后的罰息、復利合計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18%/18.36%的標準計至貸款實際清償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各案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各案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金額詳見附表二,由各被告負擔,原告均已預交,由本院予以退回,各被告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金額詳見附表二),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應在收到預交上訴費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該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逾期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天,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天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附表一:(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性別/民族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暫計日受理費保全費160311葉小妹女/漢243443.8624592.3611032.012001.542020-12-102758.021925.34360413黃少文女/漢82354.620873.6111676.765769.262021-8-111356.74/461314李偉男/漢135816.509516.5851979.063901.762021-8-112159.101526.06附表二:(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經(jīng)審理查明判項貸款本金利率(年)貸款期限(月)放款日到期日逾期日尚欠本金尚欠利息罰息利率暫計日2022-3-25訴訟費用負擔罰息復利原告被告160311葉小妹50000014.4%482017-9-52021-9-52020-4-5243443.8631709.1518%56793.219123.2804686.36360413黃少文8600018.36%362019-6-122022-6-122019-8-1282354.623550.718.36%16121.137014.4101356.74461314李偉50000018.36%362017-4-282020-4-282019-2-28135816.509516.5818.36%55418.194081.7103685.16 收起
...
展開
|
2022-06-17 |
8 |
(2021)粵0304民初61314號送達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1)粵0304民初61314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4民初61314號李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訴被告李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0304民初6131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各案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及復利(具體金額及暫計日詳見附表二,暫計日之后的罰息、復利合計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18%/18.36%的標準計至貸款實際清償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各案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各案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金額詳見附表二,由各被告負擔,原告均已預交,由本院予以退回,各被告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金額詳見附表二),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應在收到預交上訴費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該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逾期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天,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天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附表一:(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性別/民族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暫計日受理費保全費160311葉小妹女/漢243443.8624592.3611032.012001.542020-12-102758.021925.34360413黃少文女/漢82354.620873.6111676.765769.262021-8-111356.74/461314李偉男/漢135816.509516.5851979.063901.762021-8-112159.101526.06附表二:(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經(jīng)審理查明判項貸款本金利率(年)貸款期限(月)放款日到期日逾期日尚欠本金尚欠利息罰息利率暫計日2022-3-25訴訟費用負擔罰息復利原告被告160311葉小妹50000014.4%482017-9-52021-9-52020-4-5243443.8631709.1518%56793.219123.2804686.36360413黃少文8600018.36%362019-6-122022-6-122019-8-1282354.623550.718.36%16121.137014.4101356.74461314李偉50000018.36%362017-4-282020-4-282019-2-28135816.509516.5818.36%55418.194081.7103685.16 收起
...
展開
|
2022-06-17 |
9 |
(2022)粵0304民初3596號送達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民初3596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民初3596號羅龍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與被告羅龍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0304民初359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被告羅龍君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償還借款本金15777.77元、利息804.99元、罰息5883.36元、復利307.40元(罰息、復利均暫計至2021年5月13日,此后的罰息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復利以尚欠利息為基數(shù),均按照年利率18.36%的標準繼續(xù)計至貸款實際清償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被告羅龍君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446.72元,由被告羅龍君負擔,原告已預繳,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羅龍君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案件受理費446.72元,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應在收到預交上訴費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該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逾期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天,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天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 收起
...
展開
|
2022-06-17 |
10 |
(2022)粵0304民初5159號送達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2)粵0304民初5159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2)粵0304民初5159號黃秀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與被告黃秀花、方培坤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0304民初515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各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及復利(具體金額及暫計日詳見附表二,暫計日之后的罰息以尚欠本金為基數(shù),復利以尚欠利息為基數(shù),均按照年利率18%的標準繼續(xù)計至貸款實際清償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各案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各案案件受理費金額詳見附表二,由各被告負擔,原告均已預交,由本院予以退回,各被告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案件受理費(金額詳見附表二),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應在收到預交上訴費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該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逾期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天,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天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附表一:(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性別/民族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暫計日受理費15154朱澤鋒男/漢362786.8977058.1138965.5716627.382021-8-198731.57李曉華女/漢25156莊火東男/漢251885.2643743.0924055.787795.282021-8-196212.19李秀娟女/漢35159方培坤男/漢300385.7965006.9729999.7413800.682021-8-197437.90黃秀花女/漢附表二:(貨幣單位:人民幣元,日期格式:年/月/日)序號案號被告經(jīng)審理查明判項(暫計至提前到期日2022-4-15)貸款本金利率(年)貸款期限(月)放款日暫計日逾期日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罰息尚欠復利訴訟費用負擔原告被告15154朱澤鋒、李曉華45750013%602018-2-92023-2-92019-7-9362786.8989081.9062997.524844.8508731.5725156莊火東、李秀娟40500014.6%602017-8-252022-8-252020-1-25251885.2652008.8340457.3811856.5906212.1935159方培坤、黃秀花39997614.5%602018-2-12023-2-12019-10-1300385.7977016.4246356.9519531.8307437.90 收起
...
展開
|
2022-06-17 |
郵箱
電話
公司簡介
企業(yè)聯(lián)系方式
關注公眾號,免費查看企業(yè)全部聯(lián)系方式
請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滿商公司網(wǎng)」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