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漫里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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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與崔蒙、崔渤蕙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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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4173號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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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1-05 | 2021-02-08 |
2 |
四川金恒德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與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池炫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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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10民初17630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四川金恒德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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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19-11-04 | 2019-11-12 |
3 |
陳建剛、范文祥、姚建華等民間借貸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通知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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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10執(zhí)恢1765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范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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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19-10-22 | 2019-11-28 |
4 |
四川金恒德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與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池炫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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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16民初3743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四川金恒德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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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雙流區(qū)人民法院 | 2019-08-14 | 2019-09-02 |
5 |
池炫、陳建剛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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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民終5911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上訴人-池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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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8-09-19 | 2021-02-04 |
6 |
四川金恒德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池炫等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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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16民初7156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四川金恒德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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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雙流區(qū)人民法院 | 2018-07-13 00:00:00 | 2018-08-02 |
7 |
湯鵬飛與池炫、姚建華等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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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10民初2635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湯鵬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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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17-05-22 | 2018-03-28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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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浙0110民初15178號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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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5178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 被告-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池炫 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 池璟旻 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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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5178號之一池璟旻: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訴被告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池炫、池璟旻、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110民初15178號民事裁定書。限你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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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
2 |
(2021)浙0110民初15202號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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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5202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 被告-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池炫 應(yīng)櫻 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 池璟旻 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 孫家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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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5202號之一池璟旻: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訴被告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池炫、池璟旻、應(yīng)櫻、孫家琪、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110民初15202號民事裁定書。限你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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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
3 |
(2021)浙0110民初15193號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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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5193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 被告-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池炫 應(yīng)櫻 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 池璟旻 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 孫家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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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5193號之一池璟旻: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訴被告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池炫、池璟旻、應(yīng)櫻、孫家琪、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110民初15193號民事裁定書。限你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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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
4 |
(2020)浙0110民初15202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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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5202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 被告-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池炫 池璟旻 應(yīng)櫻 孫家琪 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 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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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5202號池璟旻: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訴被告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池炫、池璟旻、應(yīng)櫻、孫家琪、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無法向你送達本案訴訟材料,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審判組織成員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4時在本院第二十法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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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
5 |
(2020)浙0110民初15178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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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5178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 被告- 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 池炫 池璟旻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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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5178號池璟旻: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訴被告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池炫、池璟旻、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無法向你送達本案訴訟材料,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審判組織成員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4時在本院第二十法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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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
6 |
(2020)浙0110民初15193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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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5193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 被告- 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池炫 池璟旻 應(yīng)櫻 孫家琪 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 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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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5193號池璟旻: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杭州余杭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窯支行訴被告杭州春漫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池炫、池璟旻、應(yīng)櫻、孫家琪、杭州華炫工貿(mào)有限公司、杭州小博士服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無法向你送達本案訴訟材料,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審判組織成員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4時在本院第二十法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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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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