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客巴士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
1 |
朱夢倩、汪炳良等與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06民初8186號之一 | 合同糾紛 |
原告-朱夢倩
...
展開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3-05 | 2021-04-01 |
2 |
浙江七月數(shù)碼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203執(zhí)4909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浙江七月數(shù)碼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寧波市海曙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2-23 | 2021-03-05 |
3 |
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
展開
|
(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21-05-14 |
4 |
東莞市安道光電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與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民事一審判決書 收起
...
展開
|
(2020)粵1971民初13058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東莞市××光電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1-01-29 | 2021-06-16 |
5 |
浙江諾隱家居有限公司與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李曉鵬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浙江諾隱家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1-05 | 2021-02-23 |
6 |
杭州慧了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06執(zhí)1728號之一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杭州慧了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2020-12-07 | 2020-12-31 |
7 |
杭州聚米家居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06執(zhí)2216號之一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杭州聚米家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31 |
8 |
龐艷玲、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06執(zhí)2909號之一 | 勞動爭議 |
申請執(zhí)行人-龐艷玲 收起
...
展開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31 |
9 |
杭州聚米家居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破產(chǎn)民事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破申138號 | - |
申請人-杭州聚米家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1-01-12 |
10 |
杭州大道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05民初3915號 | 承攬合同糾紛 |
原告-杭州大道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杭州市拱墅區(qū)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1-01-07 |
序號 | 案號 | 執(zhí)行法院 | 失信行為 | 履行情況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浙0106執(zhí)3637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9 | 詳情 |
2 | (2021)浙0106執(zhí)3476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1 | 詳情 |
3 | (2021)浙0106執(zhí)3475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1 | 詳情 |
4 | (2021)浙0106執(zhí)3474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1 | 詳情 |
5 | (2021)浙0106執(zhí)3473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1 | 詳情 |
6 | (2021)粵0307執(zhí)8866號 | 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29 | 詳情 |
7 | (2021)浙0302執(zhí)1984號 | 溫州市鹿城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26 | 詳情 |
8 | (2021)浙0106執(zhí)827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2-03 | 詳情 |
9 | (2021)浙0106執(zhí)392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1-13 | 詳情 |
10 | (2020)粵0306執(zhí)31362號 | 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02 | 詳情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
1 |
(2020)浙0105民初6552號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05民初6552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廣州市采楓科技技術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杭州市拱墅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05民初6552號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廣州市采楓科技技術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因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們/公司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105民初6552號民事判決書。本院判決: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廣州市采楓科技技術有限公司支付43741元。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浙江法院網(wǎng)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收起
...
展開
|
2021-06-25 |
2 |
(2020)浙0105民初6978號判決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05民初6978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安克創(chuàng)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本院受理原告安克創(chuàng)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因訴訟文書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105民初6978號民事判決書。本院判決:一、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支付原告安克創(chuàng)新科技有限公司貨款64966元及利息(暫算至2020年7月31日為3114元,此后以未付貨款為基數(shù),按年利率4.25%計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安克創(chuàng)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的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510元,由原告安克創(chuàng)新科技有限公司負擔7元,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負擔1503元。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開
|
2021-05-19 |
3 |
(2021)浙0106民初3502號 收起
...
展開
|
(2021)浙0106民初3502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上海文騁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06民初3502號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文騁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廉政監(jiān)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交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和30日。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答辯、不出庭的相關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擔。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收起
...
展開
|
2021-04-27 |
4 |
(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 收起
...
展開
|
(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已經(jīng)審理終結。因通過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貨款139381元及利息(以139381元為基數(shù),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再上浮50%計算;從2019年8月20日起,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再上浮50%計至實際清償之日止)。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544元,由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或者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538165012021-03-0418:42:47:752(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判決,有限公司,公告,科技,送達1155391 收起
...
展開
|
2021-02-07 |
5 |
(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之一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諾隱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灣道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灣道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星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奇客巴士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杭州奇客巴士二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銀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北京洛可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李曉鵬 趙美娟 戎慧 洪根強 收起
...
展開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之一深圳市灣道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灣道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星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杭州奇客巴士二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銀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諾隱家居有限公司訴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灣道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灣道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星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杭州奇客巴士二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銀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北京洛可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李曉鵬、趙美娟、戎慧、洪根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民事裁定書。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取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
展開
|
2021-01-12 |
6 |
(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浙江諾隱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灣道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灣道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星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奇客巴士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杭州奇客巴士二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銀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北京洛可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李曉鵬 趙美娟 戎慧 洪根強 收起
...
展開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7308號深圳市灣道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灣道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星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杭州奇客巴士二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銀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諾隱家居有限公司訴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灣道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灣道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星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一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杭州奇客巴士二號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銀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北京洛可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李曉鵬、趙美娟、戎慧、洪根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3月4日9時在本院塘棲法庭第四號法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
展開
|
2020-12-14 |
7 |
(2020)粵0307民初18832號公告判決 收起
...
展開
|
(2020)粵0307民初18832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極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7民初18832號之二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極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你方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2020)粵0307民初18832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如下:一、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支付給原告極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貨款65110元;二、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支付給原告極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貨款65110元為基數(shù),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至貨款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給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558元,由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負擔。原告極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預交的1558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本院繳納案件受理費1558元,拒不繳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上訴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12月9日發(fā)布于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平臺 收起
...
展開
|
2020-12-09 |
8 |
(2020)浙0302民初4237號 收起
...
展開
|
(2020)浙0302民初4237號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 溫州市三尚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 收起
...
展開
|
溫州市鹿城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302民初4237號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溫州市三尚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302民初423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如下:一、確認原告溫州市三尚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簽訂的《租賃合同》于2019年10月15日解除;二、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共同向原告溫州市三尚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9798元及滯納金(以9798元為基數(shù),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物業(yè)管理費3266元及滯納金(以3266元為基數(shù),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三、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共同返還原告溫州市三尚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裝修補貼款130萬元;四、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共同賠償原告溫州市三尚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三個月的商鋪空置期經(jīng)濟損失81000元、三個月裝修免租期損失60750元、六個月營業(yè)免租期損失121500元;五、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共同將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溫州鹿城分公司登記在溫州市鹿城區(qū)雙嶼街道鞋都大道235號5050濱江國際廣場1層L1001-L1002商鋪的經(jīng)營住所遷出;六、駁回原告溫州市三尚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開
|
2020-11-19 |
9 |
(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 收起
...
展開
|
(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訴訟須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原告請求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139381元并向原告賠償截至實際支付日的逾期付款損失);2.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提出答辯狀、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20日內(nèi)。本院定于2021年2月2日上午10時在本院東辦公區(qū)(地址:廣州市黃埔區(qū)大沙地東路363號)第十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536454062020-11-1120:14:39:878(2020)粵0112民初14569號原告廣州圖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公告,送達,原告,被告,逾期1155391 收起
...
展開
|
2020-11-10 |
10 |
浙杭西湖勞人仲案(2020)1147號 收起
...
展開
|
浙杭西湖勞人仲案(2020)1147號 | 人事爭議 |
原告- 江漢文 被告-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杭州奇客巴士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請人江漢文訴你單位工資爭議案(浙杭西湖勞人仲案(2020)1147號),現(xiàn)已審理終結?,F(xiàn)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案仲裁裁決書。你單位應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nèi)到本委領取上述裁決書(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文一西路858號西湖區(qū)行政服務中心西樓416),逾期視為送達。特此公告!杭州市西湖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收起
...
展開
|
2020-09-14 |
郵箱
電話
公司簡介
企業(yè)聯(lián)系方式
關注公眾號,免費查看企業(yè)全部聯(lián)系方式
請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滿商公司網(wǎng)」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