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國際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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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與深圳國際展覽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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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民初4931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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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07-15 | 2020-10-10 |
序號 | 案號 | 執(zhí)行法院 | 失信行為 | 履行情況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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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粵03執(zhí)7131號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其他規(guī)避執(zhí)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04 | 詳情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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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粵03執(zhí)7131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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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執(zhí)7131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當(dāng)事人-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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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執(zhí)7131號之二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本院立案強制執(zhí)行申請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申請執(zhí)行你(單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guān)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對你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實施以下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chǎn)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jīng)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xué)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chǎn)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限制消費令》。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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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
2 |
(2020)粵03執(zhí)7131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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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執(zhí)7131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當(dāng)事人-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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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執(zhí)7131號之一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本院立案強制執(zhí)行申請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申請執(zhí)行你(單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guān)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對你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實施以下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chǎn)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jīng)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xué)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chǎn)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限制消費令》。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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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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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52294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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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52294號 |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陳海寬 被告- 深圳鄭園超硬材料開發(fā)有限公司 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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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52294號深圳鄭園超硬材料開發(fā)有限公司、深圳國際展覽中心:原告陳海寬與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深圳鄭園超硬材料開發(fā)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因你們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2020)粵0304民初52294號案追加第三人通知書、開庭傳票、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起訴狀副本、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副本及證據(jù)材料。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們的答辯期限、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十五日,開庭時間為2021年4月14日下午14時30分,請您在開庭前15分鐘到我院庭審管理中心簽到并獲取具體開庭地點信息,逾期將依法判決。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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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
4 |
(2020)粵03執(zhí)7131號公告(執(zhí)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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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執(zhí)7131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 被告-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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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執(zhí)7131號深圳國際展覽中心:申請執(zhí)行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與你(單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粵03民初4931號判決書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單位)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申請執(zhí)行人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03執(zhí)7131號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chǎn)令、執(zhí)行裁定書,責(zé)令你(單位)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五日內(nèi)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并應(yīng)承擔(dān)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至執(zhí)行完畢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間內(nèi)履行的,須向本院如實申報當(dāng)前及本公告送達之日前一年的財產(chǎn)變動情況。拒絕申報或虛假申報的,本院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guān)責(zé)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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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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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35427號撤訴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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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35427號 |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陳海寬 當(dāng)事人- 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及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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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35427號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本院受理原告陳海寬訴被告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及你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2020)粵0304民初3542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內(nèi)容如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準許原告陳海寬撤回對被告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的起訴。本案件受理費592.25元(原告已交納),減半收取296.125元,由原告承擔(dān)。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本公告已于當(dāng)天上傳于“福田法院”官網(wǎng)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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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
6 |
(2019)粵03民初4931號判決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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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民初4931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 被告-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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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19)粵03民初4931號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與被告深圳國際展覽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作出判決,現(xiàn)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03民初4931號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主要內(nèi)容為:一、被告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應(yīng)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償還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借款本金46,300,000元;二、被告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應(yīng)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償還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借款利息4,969,666.63元及相應(yīng)的罰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欠罰息186,766,28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以46,300,000元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14.4%計算罰息至款項清償之日止);三、駁回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如上述付款人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義務(wù),應(yīng)當(dāng)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付支付延期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1,231,979.74元,由被告深圳國際展覽中心負擔(dān)。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dāng)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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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
7 |
(2020)粵0304民初35427號開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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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35427號 |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陳海寬 當(dāng)事人- 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被告- 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及 粵民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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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35427號: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本院受理原告陳海寬訴被告深圳邁菲特光電有限公司及你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向你司公告送達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起訴狀和證據(jù)。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司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十五日,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十五日。開庭時間為2020年10月28日九時三十分,地點為本院庭審管理中心,請準時參加開庭,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本公告已于當(dāng)天上傳于“福田法院”官網(wǎng)。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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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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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民初4931號開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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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民初4931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 被告- 深圳惠好實業(yè)有限公司 深圳國際展覽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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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19)粵03民初4931號深圳惠好實業(yè)有限公司,深圳國際展覽中心: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南支行訴被告深圳惠好實業(yè)有限公司,深圳國際展覽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2019)粵03民初4931號。因你(單位)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證據(jù)交換通知書、傳票等材料。本院定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14時40分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進行證據(jù)交換,并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9時40分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八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年二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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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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