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坤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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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玲君、郭明鵬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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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民終9151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上訴人-李玲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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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09-30 | 2021-01-28 |
2 |
連洲平、郭明鵬、李鵬飛等借款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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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7執(zhí)恢256號之一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連洲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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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11-19 |
3 |
深圳市科網(wǎng)通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與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明鵬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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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民初2190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深圳市科網(wǎng)通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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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09-30 |
4 |
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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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5執(zhí)6767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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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6-23 | 2020-07-09 |
5 |
成文苑、郭明鵬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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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湘01民終6414號 | 合同糾紛 |
上訴人-成文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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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06-17 | 2020-08-12 |
6 |
陳婉靜、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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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民終7959號 | 合同糾紛 |
上訴人-陳婉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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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05-12 | 2021-01-07 |
7 |
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與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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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5民初2821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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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2019-12-02 | 2020-12-29 |
8 |
朱啟元與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明鵬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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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7民初278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朱啟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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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 | 2019-11-11 | 2019-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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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建成科技有限公司與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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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9民初1159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深圳市新建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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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法院 | 2019-10-30 | 2019-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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譙桂瓊與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明鵬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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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粵0391民初2228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譙桂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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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 | 2019-09-29 | 2019-11-20 |
序號 | 案號 | 執(zhí)行法院 | 失信行為 | 履行情況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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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粵0391執(zhí)262號 | 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08 | 詳情 |
2 | (2019)粵0305執(zhí)395號 |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部分未履行 | 2019-01-08 | 詳情 |
3 | (2018)粵0305執(zhí)7558號 |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18-11-23 | 詳情 |
4 | (2018)粵0305執(zhí)7399號 |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18-11-12 | 詳情 |
5 | (2018)粵0305執(zhí)7143號 |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18-10-25 | 詳情 |
6 | (2018)粵0305執(zhí)6526號 |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18-09-27 | 詳情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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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公告拍賣裁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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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陳婉靜 郭明鵬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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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郭明鵬、陳婉靜、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在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人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與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陳婉靜、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向你方送達本院(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之一執(zhí)行裁定書。該執(zhí)行裁定書的主要內(nèi)容為: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陳婉靜名下位于惠州市惠陽區(qū)秋長迎賓路映日蘭庭3幢1單元5層03號的房產(chǎn)(產(chǎn)權證號:1110189897),用于清償其所負債務。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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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1 |
2 |
(2020)粵0307執(zhí)7196號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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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7執(zhí)7196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當事人-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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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7執(zhí)7196號之一郭明鵬、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zhí)行人朱啟元被執(zhí)行你(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此前本院已向你(公司)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chǎn)令》和《財產(chǎn)報告表》,責令你(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在執(zhí)行過程中,本院依法作出(2020)粵0307執(zhí)7196號《執(zhí)行裁定書》,對你(公司)名下財產(chǎn)進行查控。期間,本院依法扣劃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2570.89元、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銀行存款29.54元?,F(xiàn)本院已將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2570.89元付至其管理人賬戶,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銀行存款29.54元用于扣繳案件受理費(兩被執(zhí)行人應承擔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合計4萬元,不足部分應繼續(xù)追繳)。因未發(fā)現(xiàn)你(公司)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本次執(zhí)行程序暫無法繼續(xù)進行,本院已依法作出(2020)粵0307執(zhí)7196號之一《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終結本次執(zhí)行程序。另,由于(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本院依法作出(2020)粵0307執(zhí)7196號《限制消費令》,限制你(公司)進行高消費。由于你(公司)下落不明,特向你(公司)公告送達上述法律文書,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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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
3 |
(2020)粵03民終9151號判決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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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民終9151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當事人- 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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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民終9151號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你方與上訴人李玲君、被上訴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婉靜、高志貝、萬寶林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號(2020)粵03民終9151號,現(xiàn)因你方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向你公告送達本院案號(2020)粵03民終9151號案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維持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2018)粵0307民初14052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二、撤銷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2018)粵0307民初14052號民事判決第四項;三、被上訴人高志貝、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萬寶林、郭明鵬和陳婉靜對原審被告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項所負的支付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被上訴人高志貝、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萬寶林、郭明鵬和陳婉靜在履行了支付義務后可向原審被告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償;四、駁回上訴人李玲君的其他訴訟請求。如原審被告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被上訴人高志貝、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萬寶林、郭明鵬和陳婉靜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一審案件受理費26878元,由上訴人李玲君承擔7843元,由原審被告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19035元,被上訴人高志貝、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萬寶林、郭明鵬和陳婉靜對原審被告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負擔的一審案件受理費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上訴人李玲君已預交了31222元,由一審法院退回多收的4344元,其余款項由原審被告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被上訴人高志貝、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萬寶林、郭明鵬和陳婉靜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徑行支付給上訴人李玲君);保全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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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
4 |
(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公告限期履行通知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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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陳婉靜 郭明鵬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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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郭明鵬、陳婉靜、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在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人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與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陳婉靜、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現(xiàn)向你方送達本院(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限期履行通知書。該限期履行通知書的主要內(nèi)容為:申請執(zhí)行人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與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陳婉靜、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zhí)行一案,在訴訟過程中,本院已查封被執(zhí)行人陳婉靜名下位于惠州市惠陽區(qū)秋長迎賓路映日蘭庭3幢1單元5層03號的房產(chǎn)(產(chǎn)權證號:1110189897),查封案號(2018)粵0305民初21614號,現(xiàn)該案已進入執(zhí)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規(guī)定,現(xiàn)責令你方于本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nèi)履行應負義務。逾期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本院將依法拍賣、變賣上述財產(chǎn),并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清償你方在本案所負債務。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七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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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
5 |
(2020)粵0308執(zhí)異33號陳婉靜申請書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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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8執(zhí)異33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深圳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鹽田支行 被告- 陳婉靜 郭明鵬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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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8執(zhí)異33號陳婉靜:本院在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人深圳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鹽田支行與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明鵬、陳婉靜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異議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本院拍賣涉案房產(chǎn)不服,向本院提出書面異議,本院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0308執(zhí)異33號執(zhí)行異議申請書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七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0二0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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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
6 |
(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公告(執(zhí)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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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陳婉靜 郭明鵬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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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郭明鵬、陳婉靜、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zhí)行人金諾(深圳)商業(yè)保理有限公司與你(單位)合同糾紛一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03民終7959號判決書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單位)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zhí)行人于2020年8月14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0305執(zhí)10741號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chǎn)令、執(zhí)行裁定書,責令你(單位)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五日內(nèi)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應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至執(zhí)行完畢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間內(nèi)履行的,須向本院如實申報當前及本公告送達之日前一年的財產(chǎn)變動情況。拒絕申報或虛假申報的,本院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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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
7 |
(2019)粵0305民初2821號民事判決書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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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5民初2821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當事人- 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 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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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19)粵0305民初2821號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訴被告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2019)粵0305民初2821號民事判決書,內(nèi)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支付貨款4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7950元為基數(shù)按年利率6%的標準自2015年12月26日起計至款項付清之日止;以3050元為基數(shù)按年利率6%的標準自2016年11月26日起計至款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三、駁回原告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本案案件受理費1009.5元,由原告承擔4.5元,兩被告共同承擔1005元;保全費503.8元,由兩被告共同承擔。本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提交,本判決將發(fā)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聯(lián)系人:黃米潔聯(lián)系電話:0755-86608895郵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常興路9號粵海法庭601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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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
8 |
(2019)粵0308執(zhí)1033號公告(執(zhí)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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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8執(zhí)1033號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深圳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鹽田支行 被告- 陳婉靜 郭明鵬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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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19)粵0308執(zhí)1033號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明鵬、陳婉靜:申請執(zhí)行人深圳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鹽田支行與你(單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2018)粵0308民初2093號判決書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單位)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zhí)行人于2019年11月26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0308執(zhí)1033號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chǎn)令、執(zhí)行裁定書,責令你(單位)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五日內(nèi)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應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至執(zhí)行完畢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間內(nèi)履行的,須向本院如實申報當前及本公告送達之日前一年的財產(chǎn)變動情況。拒絕申報或虛假申報的,本院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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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
9 |
(2019)粵0305執(zhí)4337號執(zhí)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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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5執(zhí)4337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 鄺志明 被告- 郭明鵬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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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19)粵0305執(zhí)4337號郭明鵬、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在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人鄺志明與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0305執(zhí)4337號限制消費令、執(zhí)行裁定書和查封、凍結、扣押財產(chǎn)通知書。上述限制消費令的主要內(nèi)容為: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chǎn)申報制度,本院決定對你方采取限制消費措施。該令自發(fā)出之日起生效。上述執(zhí)行裁定書的主要內(nèi)容為:凍結、扣劃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人民幣160萬元,提取、扣留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財產(chǎn)。上述查封、凍結、扣押財產(chǎn)通知書的主要內(nèi)容為:一、查封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名下的位于深圳市龍崗區(qū)平湖鎮(zhèn)華南國際紡織服裝原輔料物流區(qū)的房產(chǎn),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18年6月22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二、繼續(xù)凍結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名下招商銀行6214866553516686賬戶,凍結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三、繼續(xù)凍結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名下招商銀行6226097804827559賬戶,凍結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四、繼續(xù)凍結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中國建設銀行44201533400052510168賬戶,凍結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五、繼續(xù)凍結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中國建設銀行44201502800052557608賬戶,凍結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六、繼續(xù)凍結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平安銀行11016696113168賬戶,凍結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七、繼續(xù)凍結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深圳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000168223133賬戶,凍結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八、輪候凍結被執(zhí)行人郭明鵬名下持有的深圳市鵬坤達建筑安裝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4%的股權,凍結期限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三年;九、輪候凍結被執(zhí)行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深圳市海明智能設備有限公司51%的股權,凍結期限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三年。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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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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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5民初2821號開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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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粵0305民初2821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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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19)粵0305民初2821號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中瑞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訴被告深圳市愛屋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如下法律文書: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jù)材料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合議庭成員組成通知書、轉普裁定書、保全裁定書、保全結果通知書、中止裁定書、開庭傳票等應訴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nèi),逾期提交將承擔相應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19年11月28日14時30分在南山法院粵海法庭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本案,屆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審理和判決。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聯(lián)系人:黃米潔聯(lián)系電話:0755-86608483、86608439郵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玉泉路26號南山法院速裁庭810辦公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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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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