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
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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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凌服員、尤芳順、福建省石鼓山再生資源市場發(fā)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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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0583執(zhí)131號之一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凌服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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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9-07-11 | 2020-01-20 |
2 |
黃伯言;蘇志強;泉州東江智能卡工程有限公司;新廣角(福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五岳(泉州)實業(yè)有限公司;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蘇小忠;尤芳順;蘇志鴻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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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0583執(zhí)175號之一 | - |
申請執(zhí)行人-黃伯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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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9-07-10 | 2019-10-16 |
3 |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萬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尤芳順、福建省南安市新廳皮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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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閩0583執(zhí)恢1368號之一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萬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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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9-07-08 | 2021-02-04 |
4 |
鄭明增、尤芳順、傅寶霞等借款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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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閩0583執(zhí)4473號之一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鄭明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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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9-03-26 | 2019-05-15 |
5 |
鄭榮實、尤芳順、傅寶霞等借款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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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閩0583執(zhí)3780號之一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鄭榮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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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8-12-27 | 2019-08-28 |
6 |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萬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尤芳順借款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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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閩0583執(zhí)4297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萬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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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8-07-09 | 2018-12-30 |
7 |
張家興與尤芳順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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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閩0583民初4381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張家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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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8-06-13 | 2019-10-23 |
8 |
張家興與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尤芳順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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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閩0583民初6450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張家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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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18-02-05 | 2018-08-06 |
9 |
莊家思、尤芳順民間借貸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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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閩0503執(zhí)1725號之一 | 民間借貸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莊家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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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豐澤區(qū)人民法院 | 2017-12-29 | 2018-09-29 |
10 |
莊家思、尤芳順民間借貸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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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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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閩0503執(zhí)3144號之一 | 民間借貸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莊家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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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豐澤區(qū)人民法院 | 2017-12-29 | 2018-09-29 |
序號 | 案號 | 執(zhí)行法院 | 失信行為 | 履行情況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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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閩0583執(zhí)1008號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01-24 | 詳情 |
2 | (2017)閩0103執(zhí)1596號 | 福州市臺江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17-08-11 | 詳情 |
3 | (2016)閩0583執(zhí)04718號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16-11-07 | 詳情 |
4 | (2015)豐執(zhí)字第00658號 | 豐澤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5-04-13 | 詳情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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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書]傅寶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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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閩0583民初5093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 鄭榮實 被告- 尤芳順 傅寶霞 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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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告(2017)閩0583民初5093號傅寶霞:本院受理原告鄭榮實訴被告尤芳順、傅寶霞、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7)閩0583民初509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尤芳順、傅寶霞應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還鄭榮實借款本金97萬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7月4日起計至實際還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計算);二、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尤芳順、傅寶霞追償;三、駁回鄭榮實的其他訴訟請求。請自公告發(fā)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民二庭領取判決書,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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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
2 |
[裁判文書]傅寶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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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閩0583民初5136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 鄭明增 被告- 尤芳順 傅寶霞 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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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告(2017)閩0583民初5136號傅寶霞:本院受理原告鄭明增訴被告尤芳順、傅寶霞、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7)閩0583民初513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尤芳順、傅寶霞應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還鄭明增借款本金75萬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7月5日起計至實際還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計算);二、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尤芳順、傅寶霞追償;三、駁回鄭明增的其他訴訟請求。請自公告發(fā)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民二庭領取判決書,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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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
3 |
[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傅寶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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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閩0583民初5093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 鄭榮實 被告- 尤芳順 傅寶霞 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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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告(2017)閩0583民初5093號傅寶霞:本院受理原告鄭榮實與被告尤芳順、傅寶霞、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請求判令:1.被告尤芳順、傅寶霞共同向原告償還借款100萬元并按月利率2%計算支付自起訴之日起至實際還款之日止的利息;2.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三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F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南安市看守所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南安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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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6 |
4 |
[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傅寶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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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閩0583民初5136號 | 民間借貸糾紛 |
原告- 鄭明增 被告- 尤芳順 傅寶霞 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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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告(2017)閩0583民初5136號傅寶霞:本院受理原告鄭明增與被告尤芳順、傅寶霞、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請求判令:1.被告尤芳順、傅寶霞共同向原告償還借款75萬元并按月利率2%計算支付自起訴之日起至實際還款之日止的利息;2.大樹戶外用品股份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三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F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第3日上午10時3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南安市看守所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南安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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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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