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銀投資
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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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劉杰飛追償權(quán)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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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127民初860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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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寧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 2021-08-18 | 2021-09-01 |
2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丁建峰追償權(quán)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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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122執(zhí)725號之一 | 追償權(quán)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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縉云縣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10-08 |
3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曹聰文追償權(quán)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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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727執(zhí)291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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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10-09 |
4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趙鵬飛追償權(quán)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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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727執(zhí)290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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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10-09 |
5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歐芳標等追償權(quán)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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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贛0733民初1551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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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會昌縣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09-25 |
6 |
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姚時鋒追償權(quán)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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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521執(zhí)649號之一 | 追償權(quán)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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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縣人民法院 | 2021-06-22 | 2021-09-15 |
7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楊從龍、汪莉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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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225民初4467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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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縣人民法院 | 2021-05-20 | 2021-08-18 |
8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陳華平、李愛明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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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7637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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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4-25 | 2021-05-06 |
9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吳崇軒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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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4110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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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4-25 | 2021-05-06 |
10 |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夏海清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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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3306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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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4-25 | 2021-05-06 |
序號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類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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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浙0110民初4555號之一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戴再洪 劉春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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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書 | 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G37 | 2019-11-07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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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浙0110民初11816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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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1816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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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816號謝成群: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要求:被告立即歸還車貸逾期墊付款51259.34元;支付違約金15377.8元;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12月27日9時在本院良渚法庭第五審判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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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2 |
(2021)浙0110民初11842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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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1842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唐小兵 楊玉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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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842號楊玉珍、唐小兵: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們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要求:被告楊玉珍、唐小兵立即歸還車貸逾期墊付款68850.26元;被告楊玉珍、唐小兵支付違約金20655.08元;由兩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12月27日9時在本院良渚法庭第五審判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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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3 |
(2021)浙0110民初11839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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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1839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丁玉平 馬玉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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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839號丁玉平、馬玉北: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們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要求:被告丁玉平、馬玉北立即歸還車貸逾期墊付款43112.04元;被告丁玉平、馬玉北支付違約金12933.61元;由兩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12月27日9時在本院良渚法庭第五審判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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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
4 |
(2021)浙0110民初4665號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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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4665號之一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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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4665號之一黃信存、朱曉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浙0110民初4665號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用負擔通知書、訴訟費結(jié)算通知書、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書。本院判決如下:一、被告黃信存、朱曉愛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墊付款56255.9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二、被告黃信存、朱曉愛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16876.77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費1628元,由被告黃信存、朱曉愛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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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
5 |
(2021)浙0110民初4675號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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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4675號之一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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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4675號之一朱石宜: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浙0110民初4675號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用負擔通知書、訴訟費結(jié)算通知書、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書。本院判決如下:一、被告朱石宜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墊付款58212.62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二、被告朱石宜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17463.79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費1692元,由被告朱石宜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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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
6 |
(2021)浙0110民初4670號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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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4670號之一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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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4670號之一黃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浙0110民初4670號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用負擔通知書、訴訟費結(jié)算通知書、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書。本院判決如下:一、被告黃騰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墊付款86026.94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二、被告黃騰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25808.08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費2536元,由被告黃騰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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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
7 |
(2021)浙0110民初4673號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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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4673號之一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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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4673號之一嚴先青: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浙0110民初4673號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用負擔通知書、訴訟費結(jié)算通知書、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書。本院判決如下:一、被告嚴先青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墊付款46268.79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二、被告嚴先青支付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12542.78元(暫計算至2021年9月14日,自2021年9月15日至款項付清之日的違約金以未償還墊付款46268.79元為基數(shù),按年利率12%另行計算,但違約金總額不超過13880.64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三、駁回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費1304元,由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擔29元,被告嚴先青負擔1275元。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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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
8 |
(2021)浙0110民初11825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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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1825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徐壯英 呂志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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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825號呂志平、徐壯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們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要求:被告呂志平、徐壯英立即歸還車貸逾期墊付款155335.32元;支付違約金46600.6元;由兩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12月14日14時在本院良渚法庭第三審判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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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
9 |
(2021)浙0110民初11831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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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11831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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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831號鄒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要求:被告立即歸還車貸逾期墊付款112032.38元;支付違約金33609.71元;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12月14日14時在本院良渚法庭第三審判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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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
10 |
(2021)浙0110民初9476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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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10民初9476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俊 白彩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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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9476號李俊、白彩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你們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原告浙江萬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要求:被告立即歸還車貸逾期墊付款63817.08元;支付違約金19145.12元;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12月9日14時在本院良渚法庭第三審判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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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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