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凌駿
泰州市華凌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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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丁安年與王林、泰州市華凌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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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
原告-丁安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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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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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原告夏安中與被告泰州市華凌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判決書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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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蘇1281民初10001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夏安中 被告- 泰州市華凌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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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蘇1281民初10001號泰州市華凌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安中與被告泰州市華凌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無法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或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送達方式向你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蘇1281民初1000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泰州市華凌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給付原告夏安中貨款3700元。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25元,由被告負擔。此款原告已墊付,被告在履行判決主文義務時一并給付原告。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聯(lián)系人:立案庭汪龍飚聯(lián)系電話:0523-83329239聯(lián)系地址:江蘇省興化市南亭路23號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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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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