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昆寶貝
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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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華、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等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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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6執(zhí)1051號之二 | 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徐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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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8-16 | 2021-09-07 |
2 |
王博華、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等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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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6執(zhí)910號之二 | 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王博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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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8-04 | 2021-09-07 |
3 |
黃雙雙與杭州和瑞啟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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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8民初1102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黃雙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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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3-26 | 2021-04-30 |
4 |
董詩琦與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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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民初8125號 | 服務合同糾紛 |
原告-董詩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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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3-16 | 2021-03-24 |
5 |
王益、杭州和瑞啟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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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8民初192號 |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
原告-王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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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2-02 | 2021-02-10 |
6 |
朱言玉、袁文明、程榮昌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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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3執(zhí)3775號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朱言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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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1-28 | 2021-02-04 |
7 |
施航遠、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杭州啟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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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7252號 |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
原告-施航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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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1-25 | 2021-03-02 |
8 |
沈靈智、杭州和瑞啟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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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民初5479號 |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
原告-沈靈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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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1-20 | 2021-03-08 |
9 |
張妍、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杭州啟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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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7248號 |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
原告-張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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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1-20 | 2021-03-02 |
10 |
何曉明、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杭州啟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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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7249號 |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
原告-何曉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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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1-20 | 2021-03-02 |
序號 | 案號 | 執(zhí)行法院 | 失信行為 | 履行情況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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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浙0102執(zhí)2601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7 | 詳情 |
2 | (2021)浙0102執(zhí)2418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1 | 詳情 |
3 | (2021)浙0102執(zhí)2372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1 | 詳情 |
4 | (2021)浙0102執(zhí)2361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0 | 詳情 |
5 | (2021)浙0102執(zhí)2337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0 | 詳情 |
6 | (2021)浙0102執(zhí)2317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0 | 詳情 |
7 | (2021)浙0102執(zhí)2310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20 | 詳情 |
8 | (2021)浙0102執(zhí)2307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19 | 詳情 |
9 | (2021)浙0102執(zhí)2279號 | 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法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19 | 詳情 |
10 | (2021)浙0106執(zhí)2912號 | 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23 | 詳情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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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602民初8125號原告董詩琦訴被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判決網(wǎng)絡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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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民初8125號 | 服務合同糾紛 |
原告- 董詩琦 被告- 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 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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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法院公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詩琦訴被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因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602民初812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確定:一、被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董詩琦返還課程費3772元;二、被告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三、駁回原告董詩琦的其他訴訟請求。本案案件受理費收取50元,由被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負擔。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遞交上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先預繳上訴案件受理費50元(具體金額由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確定,多余部分以后退還),逾期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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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
2 |
(2020)浙0602民初8125號原告董詩琦訴被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傳票網(wǎng)絡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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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民初8125號 | 服務合同糾紛 |
原告- 董詩琦 被告- 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 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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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法院公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詩琦訴被告紹興越城啟昆藝術培訓有限公司、杭州啟昆寶貝托育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因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浙0602民初8125號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民事裁定書、民事訴訟風險提示、訴訟須知、廉潔自律和審判作風監(jiān)督跟蹤卡、外網(wǎng)查詢告知書。原告起訴要求:一、判令兩被告立即共同退還原告培訓費3772元人民幣,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30%計算,3772*30%=1131.6元,兩者合計4903.6元;二、本案訴訟費由兩被告承擔。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網(wǎng)絡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內。本院定于2021年2月23日9時00分在第五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本案由審判員王玨擔任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施立龍、人民陪審員程靜組成合議庭,希準時到庭參加訴訟,如逾期將依法缺席審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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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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