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達貿(mào)易
杭州旭達貿(mào)易有限公司
存續(xù)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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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浙0103民催44號除權判決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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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3民催44號 | - |
當事人- 杭州旭達貿(mào)易有限公司 石家莊晟熙商貿(mào)有限公司 上海金克絲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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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103民催44號之一本院于2017年11月23日受理了上海金克絲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請,對其遺失的銀行承兌匯票(第3160005120568772號,出票日期2017年5月11日,出票金額100000.00元。出票人:杭州旭達貿(mào)易有限公司,賬號:3310010720120100020078,付款行:浙商銀行杭州分行。收款人:石家莊晟熙商貿(mào)有限公司,賬號:626049033,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石家莊廣安大街支行。)依法辦理了公示催告手續(xù)。公示催告期間無人申報權利。本院于2018年2月5日作出(2017)浙0103民催44號民事判決,宣告上述票據(jù)無效。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申請人對上述款項有權請求支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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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
2 |
(2017)浙0103民催44號公示催告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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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3民催44號 | 申請公示催告 |
當事人- 杭州旭達貿(mào)易有限公司 石家莊晟熙商貿(mào)有限公司 上海金克絲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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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103民催44號申請人上海金克絲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因銀行承兌匯票(第3160005120568772號,出票日期2017年5月11日,出票金額100000.00元。出票人:杭州旭達貿(mào)易有限公司,賬號:3310010720120100020078,付款行:浙商銀行杭州分行。收款人:石家莊晟熙商貿(mào)有限公司,賬號:626049033,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石家莊廣安大街支行。)遺失,向本院申請公示催告,本院決定受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nèi),利害關系人應向本院申報權利。屆時如果無人申報權利,本院將依申請人在公告期滿后一個月內(nèi)提出的申請依法做出判決,宣告上述票據(jù)無效。在公示催告期間,轉(zhuǎn)讓該票據(jù)權利的行為無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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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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