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汽車
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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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與時昌永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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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8民初211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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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3-09 | 2021-04-01 |
2 |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與吳杏妹、張金榮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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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8民初1019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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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3-09 | 2021-04-01 |
3 |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與楊小琴、傅傳武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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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108民初737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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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3-09 | 2021-04-01 |
4 |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與王寶春、鄭春紅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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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民初1208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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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8-17 | 2020-08-26 |
5 |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與張國勝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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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民初1204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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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6-02 | 2020-06-10 |
6 |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與楊金龍追償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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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民初1197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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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5-28 | 2020-06-05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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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108民初1208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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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民初1208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被告- 王寶春 鄭春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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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春、鄭春紅:本院對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訴你們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浙0108民初1208號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王寶春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支付代償款7958.77元及資金占用費(其中至2020年3月24日為149.41元;自2020年3月25日起,以7958.77元為基數(shù),按年利率12%計算至實際履行之日止);被告鄭春紅對上述債務(wù)承擔(dān)連帶清償責(zé)任;駁回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應(yīng)當(dāng)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被告王寶春、鄭春紅負(fù)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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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
2 |
(2020)浙0108民初1208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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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民初1208號 | 追償權(quán)糾紛 |
原告- 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 被告- 王寶春 鄭春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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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春、鄭春紅: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麥田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訴被告王寶春、鄭春紅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nèi)。本院定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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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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