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樂一簇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存續(xù)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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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國佳餐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不當?shù)美m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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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當?shù)美m紛 |
原告-深圳國佳餐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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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魏昌銘、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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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魏昌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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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潘陽妹、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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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糾紛 |
原告-潘陽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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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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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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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易明與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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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糾紛 |
原告-易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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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與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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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糾紛 |
原告-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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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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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粵0304民初43805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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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4民初43805號 | 不當?shù)美m紛 |
當事人-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國佳餐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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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4民初43805號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國佳餐飲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不當?shù)美m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guān)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送達民事起訴狀、開庭傳票、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jù)材料,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方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開庭時間為2022年01月14日09時30分,開庭地點為本院第三十一審判庭。請準時參加開庭,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網(wǎng)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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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
2 |
(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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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之一 |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
當事人-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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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之一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訴你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應(yīng)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支付原告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裝修工程款55026元。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應(yīng)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587.83元,由被告負擔。原告已預(yù)交的587.83元,由本院退回。被告應(yīng)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本院交納案件受理費587.83元,拒不交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本裁定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網(wǎng)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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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
3 |
(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之一判決公告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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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 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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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為:一、確認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房產(chǎn)租賃合同》于2020年4月15日解除;二、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后十日內(nèi)向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返還雙倍履約保證金60000元;三、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后十日內(nèi)向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賠償損失40000元;四、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應(yīng)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4626.95元(原告已預(yù)交),由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擔2540.83元,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擔2086.12元。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已預(yù)交的案件受理費2086.1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應(yīng)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本院交納案件受理費2086.12元,拒不交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該判決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的,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交上訴狀。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網(wǎng)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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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
4 |
(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之一判決公告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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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當事人-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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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0304民初3636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為:一、確認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房產(chǎn)租賃合同》于2020年4月15日解除;二、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后十日內(nèi)向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返還雙倍履約保證金60000元;三、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后十日內(nèi)向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賠償損失40000元;四、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應(yīng)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4626.95元(原告已預(yù)交),由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擔2540.83元,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擔2086.12元。原告深圳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已預(yù)交的案件受理費2086.1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應(yīng)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本院交納案件受理費2086.12元,拒不交納的,本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該判決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的,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交上訴狀。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網(wǎng)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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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
5 |
(2021)粵0304民初23677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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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4民初23677號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 魏昌銘 被告-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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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4民初23677號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昌銘訴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起訴狀、證據(jù)一套等。原告的訴訟請求為:1.被告向原告立即返還押金及租金14700元及從2019年8月23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4.25%(1年期LPR)計算逾期付款利息至實退還上述款項之日止(現(xiàn)暫計至2020年10月22日為729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滯納金735元;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天,即視為送達。你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開庭時間為2021年8月2日16時,請在開庭時間前十五分鐘到本院庭審管理中心簽到并獲取具體開庭地點信息,逾期將依法判決。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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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
6 |
(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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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 |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
原告- 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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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訴你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授權(quán)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以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本案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怼R蛞云渌绞綗o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證據(jù)材料、開庭傳票。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開庭時間為2021年6月17日10時00分。逾期將依法判決。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網(wǎng)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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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
7 |
(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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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 |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
原告- 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 當事人-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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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訴你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授權(quán)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以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本案適用簡易程序?qū)徖?。因以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證據(jù)材料、開庭傳票。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開庭時間為2021年6月17日10時00分。逾期將依法判決。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網(wǎng)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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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
8 |
(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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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 |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
當事人-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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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4民初16023號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名軒裝飾設(shè)計工程有限公司訴你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授權(quán)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以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本案適用簡易程序?qū)徖?。因以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yīng)訴通知書、證據(jù)材料、開庭傳票。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開庭時間為2021年6月17日10時00分。逾期將依法判決。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網(wǎng)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為公告發(fā)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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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
9 |
(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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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 易明 當事人-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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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之一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易明訴你方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guān)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送達(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主要內(nèi)容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一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應(yīng)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nèi)向原告易明退還合同費用43427.56元。如果當事人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則應(yīng)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442.84元(已由原告按簡易程序減半預(yù)交),由被告負擔。如不服本判決,應(yīng)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告已于當日刊登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wù)平臺公告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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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
10 |
(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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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之一 | 合同糾紛 |
當事人- 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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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之一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易明訴你方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guān)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送達(2020)粵0304民初50470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主要內(nèi)容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一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深圳筷樂一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應(yīng)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nèi)向原告易明退還合同費用43427.56元。如果當事人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則應(yīng)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案件受理費442.84元(已由原告按簡易程序減半預(yù)交),由被告負擔。如不服本判決,應(yīng)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告已于當日刊登深圳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wù)平臺公告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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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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