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業(yè)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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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孫萍等債權(quán)人代位權(quán)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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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債權(quán)人代位權(quán)糾紛 |
原告-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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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孫萍等債權(quán)人代位權(quán)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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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債權(quán)人代位權(quán)糾紛 |
上訴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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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梅州市金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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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賣合同糾紛 |
上訴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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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張愛均與公司有關(guān)的糾紛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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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公司有關(guān)的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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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王秀芳、張愛均股東損害公司債權(quán)人利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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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東損害公司債權(quán)人利益責任糾紛 |
原告-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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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張愛均、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東損害公司債權(quán)人利益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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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東損害公司債權(quán)人利益責任糾紛 |
上訴人-張愛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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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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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糾紛 |
異議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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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國內(nèi)非涉外仲裁裁決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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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內(nèi)非涉外仲裁裁決 |
申請執(zhí)行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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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梅州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chǎn)保全買賣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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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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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與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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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請人-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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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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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訴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孫萍、韓雪松及原審第三人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債權(quán)人代位權(quán)糾紛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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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1民終21766號 | 債權(quán)人代位權(quán)糾紛 |
上訴人- 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 孫萍 韓雪松 當事人- 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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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1民終21766號孫萍、韓雪松:本院受理的上訴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孫萍、韓雪松及原審第三人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債權(quán)人代位權(quán)糾紛一案,已經(jīng)審理終結(jié)。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01民終21766號民事判決。判決如下:一、撤銷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2020)粵0105民初2058號民事判決;二、被上訴人孫萍、韓雪松對(2019)梅仲案字第002號仲裁裁決書判項中廣州瀚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應(yīng)當向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償還款項及仲裁費用的債務(wù)(扣減廣州瀚凝建筑材有限公司自動履行或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部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三、駁回上訴人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判決所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或者其他義務(wù)的,應(yīng)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一審案件受理費52070元、財產(chǎn)保全費5000元,由被上訴人孫萍、韓雪松共同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52070元,由被上訴人孫萍、韓雪松共同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為送達。特此公告。二O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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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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